公 示
经个人申报、职称评审推荐小组资格初审,我院召开评议和推荐大会,申报人员进行公开述职、教职工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讨论、投票(我院应到教职工60人,实到 41 人,符合规定人数。经投票表决, 投票人员总人数 41 人,投票人数不少于全体教职工人数的2/3),同意推荐以下同志:
张乃午(同意推荐 41 票)
周娅(同意推荐 41 票)
为我院推荐职称参评人员。“同意推荐”人数均超过投票人数2/3(含2/3)。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6日(五个工作日)。
影视艺术与文化传播学院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