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关于2014年放暑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18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外国语学院 

各单位:

  现将2014年暑假放假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安排

  (一)放假时间

  1.学生自7月12日开始放假。

  2.教职员工7月19日开始放假。需要提前离校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并报人事处备案。

  (二)开学时间

  1.教职员工正式上班时间为8月28日(星期四)。请各单位于8月28日12时前将教职员工上班情况报送人事处。

  2.在校学生报到时间为8月30日、31日;9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2014级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6日、7日(星期六、星期日)。9月22日正式上课。

  3.成人教育学生(含自考助学班)的放假时间及下学期开学时间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安排。

  二、期末及暑期有关工作安排

  (一)期末工作

  1.组织开展中层干部集中调整工作。

  2.后勤处、资产处、保卫处等单位要做好物业公司、食堂服务提供商平稳交接和服务衔接,确保学校安全、整洁。

  3.教务处、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好期末考试,严肃考场纪律,严格评分标准。7月11日前要完成试试卷评阅和成绩录入、发布工作。

  4.教务处、各系(部)要在放暑假前将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到人,特别要注意安排好教学计划、教材、教室及实验室工作。

  5.各单位要根据保卫处的统一安排,全方位地开展一次安全稳定隐患排查,落实好各项安全保卫措施,严防发生交通、消防、食品、用电等方面的安全事故。

  6.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学期总结工作,并在放假前报送党政办公室。

  (二)暑期有关工作

  1.学校在暑假实行行政总值班制度。学校行政总值班地点设在办公楼值班室(电话:84261205),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保持电话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项,要立即向学校主要负责人请示报告。

  2.各系要认真开展学生假期安全专题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留校学生的住宿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安排。后勤处在假期根据就餐人员的实际情况开放足够的食堂,保证假期留校人员的就餐。

  3.保卫处、后勤处要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切实做好假期校园治安巡逻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4.基建处、后勤处、资产处等部门要利用暑假精心组织好各项基建、维修工作,确保新建学生宿舍8月底交付使用,确保其他教学、生活设施状态良好、运转正常。纪委办(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其他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

  5.图书馆要认真做好暑假期间书库、阅览室的开放服务工作。

  6.招生部门要认真落实好今年招生工作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确保高质量完成招生任务。

  7.团委及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好暑期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同时还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调查、科技推广、社区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和公益性活动,培养和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确保学生安全。

  8.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做好校园网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确保假期网络安全畅通。

  三、下期开学准备工作

  (一)教务处、资产处要认真做好教材、实验设备等的供应和调配工作。

  (二)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制定的开学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工作正常有序。

  (三)党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后勤处、保卫处等部门要组织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和第一周上班、上课情况、特别是第一天的情况检查。

  四、其它未尽重要事宜,学校将另行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
                                                                                                                     (责任编辑:刘泉  来源:长沙学院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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