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应按照团员发展的工作程序严格发展团员。坚持做到“十步骤、三公示、六必须”,缺一不可。
一、发展团员工作的“十步骤” :
1.青年向团支部提交《入团申请书》;
《入团申请书》应包含个人介绍、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本人的入团机动和今后努力方向。
2.团支部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并公示名单;
①团支部在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在一个月内派团员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②团支部委员会应采取团员推荐推优等方式,在入团申请人中研究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名单并公示;
③团支部将研究确定的入团积极分子名单报团总支备案。
3.团支部确定培养联系人进行培养教育;
团组织指定本支部一至两名团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申请入团的青年要有本支部的两名团员作为介绍人。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申请入团的青年自己约请,或由团组织指定。
4.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党团知识培训;
团支部对入团积极分子采取教育、日常培养和考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党的理论教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开展党史、 国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 开展团章教育和团的优良传统教育。落实推优入团、积分入团、评议入团制度,把年满14周岁、思政课考评优良、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注册志愿者年度参与2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等作为入团必备条件;
5.团支部对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
团支部委员会听取联系人、团员和群众的意见,从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在日常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方面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培养考察时间必须达到3个月以上;
6.考察合格后,填写《入团积极分子综合考察报告》,团支部讨论确定发展对象;
7.团支委会通过公示后报团总支报送预备发展对象名单;
团总支预审通过后,根据发展计划向校团委申领《入团志愿书》,团的发展对象填写《入团志愿书》并交至团支部;
8.团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后,建立团员档案;
团员档案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入团积极分子综合考察意见》及《入团志愿书》等;
9.团员档案报送团总支审批合格后进行公示;
团总支将新发展接收团员名单报送校团委,校团委复核后分配编号、团员证、团徽;
10.团总支组织入团宣誓并颁发团员证、团徽。
团支部在智慧团建系统建立新发展团员电子档案;
二、发展团员工作的“三公示”(公示文书模板见附件,请
在团支部及以上范围内公示):
1.公示入团积极分子人选;
2.公示入团发展对象人选;
3.公示新发展接收团员人选。
三、发展团员工作的“六必须” :
1.团组织必须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2.党团知识培训时间必须不少于 8 个学时;
3.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时间必须达到 3 个月以上,
并形成考察材料;
4.在发展团员的团支部大会上,团支部的团员到会人数必须
达到半数以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5.各团总支审批时必须对团员发展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并集
体审议,表决决定,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
6.发展团员中的程序环节必须实行过程纪实。
本流程自 2023 年 5 月4 日起试行。